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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指引第14.3段现已更新

本署现已更新第九章第14.3段,注明已提供另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法,让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可透过法律援助电子服务入门网站(“入门网站”)以电子方式提交讼费单。详情请按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