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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大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指引第9.3.3段现已更新

本署现已更新第八章第9.3.3段,注明已提供另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法,让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大律师可透过法律援助电子服务入门网站(“入门网站”)以电子方式提交收费单。详情请按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