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署 法律援助署二零一一年年報
 


 

前言

這是我任內發表的第二份年報。對本署來說,二O一一年是繁忙但有成效的一年。年內,本署推行了多項提升法援服務質素的新措施。現把其中一些要點概述如下:

陳香屏先生
法律援助署署長

就評定法律援助申請人財務資格的準則每五年進行一次的檢討

繼二O一O年完成檢討後,本署已實施多項主要改善措施,並由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第一,普通法律援助計劃(普通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由175,800元調高至260,000元,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則由488,400元調高至130萬元。

第二,透過提供資產豁免額,進一步放寬60歲或以上申請人的財務資格限額。本署在計算這類申請人的可動用資產時,會扣除一筆相等於普通計劃財務資格限額的數額。

第三,在計算申請人的可動用收入時,採用住戶每月開支中位數代替住戶開支第35個百分值,作為計算從申請人的財務資源中扣除法定個人豁免額的基準。

檢討刑事法律援助費用和法援的涵蓋範圍

檢討辦理刑事法援案件的外委律師收費架構和擴大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範圍的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本署與民政事務局合力草擬修訂規則,並於五月提交刑事訴訟程序規則委員會審議。規則一經通過,處理刑事法援案件的外委律師會按新的費用架構收費,刑事法援則會擴大至涵蓋由原訟法庭、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審理而不涉及定罪的上訴案件。

製作關於訟費支付責任及索償款項收取程序的短片

本署製作了一套短片,講解受助人支付訟費的責任和署方發放法援訴訟賠償的程序,以推廣公眾對此的認識。該短片已安排在本署香港和九龍辦事處播放,並已上載本署網頁。

為少數族裔提供免費傳譯服務

本署一直致力向少數族裔推廣法援服務,並已向這類申請人推廣免費傳譯服務。如申請人只懂得讀或講孟加拉語、印度語、印尼語、泰米爾語、泰語、菲律賓語、巴基斯坦語、越南語、旁遮普語和尼泊爾語,可向本署職員求助,本署特別製備了一些載有適當字句的紙卡,協助他們向職員表達其要求。

陳香屏先生
法律援助署署長

法援婚姻訴訟個案家事調解計劃

為配合當局於二OO九年推行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標,由該年起,獲批法援的民事訴訟受助人可獲資助進行調解。為了讓市民對在法援案件進行調解有更深的認識,本署印製了"法援婚姻訴訟個案家事調解計劃"便覽,解釋什麼是調解、透過調解可取得的成果,以及外委律師在調解所擔當的角色等。

手機版的經濟審查計算程式

除部門網頁設有經濟審查計算程式外,本署亦推出手機版的經濟審查計算程式,方便市民評估其財務狀況是否符合申請法援的資格。

前瞻

過去一年,我們努力提升對市民的服務略見成效,實在令人鼓舞,這有賴本署全體員工和民政事務局的同事共同努力和合作。不過,重要的是,我們絕不能因此而自滿,今後應繼續努力,精益求精,使服務更臻完善。本人欲藉此機會向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和全體成員致意,他們在過去一年提供了精闢的意見和鼎力支持本署的工作。本人亦要感謝外委律師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法援服務。



法律援助署署長
陳香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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