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的申请因缺乏理据被拒,只要你能通过经济审查,负责审理案件/上诉的法官仍可向你批出法律援助。如你的案件/上诉涉及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谋杀罪或《刑事罪行条例》第19条所订罪行(有暴力的海盗行为),负责审理案件/上诉的法官仍可批出法律援助,并豁免你接受经济审查及支付分担费。如你的申请涉及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并被拒绝法律援助,你可向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香港大律师公会一名代表及香港律师会一名代表组成的覆核委员会提出上诉。覆核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