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为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或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或大律师(如有需要)的服务。
法律援助主要适用于在区域法院、原讼法庭、上诉法庭及终审法院审理的案件。此外,亦适用于裁判法院聆讯的交付审判程序。
任何人士,不论是否香港居民,只要牵涉在上述法院的法律程序,便可申请法律援助。只要申请人的财务资源符合法定规定,而案情又具合理理据提出诉讼或抗辩,便可获法律援助。
本署不会向市民提供法律谘询服务,有关如何在香港寻求法律意见的详情,请参阅本署印制的“怎样申请-寻求法律服务”小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