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宗旨是确保只为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简介
宗旨
宗旨是以高度的专业水平,履行与法律诉讼有关的法定职责。
简介
指派及监察私人执业律师办理案件
申请及审查科和诉讼科的刑事组均定期及有系统地监察指派给私人执业律师办理的案件。
由本署律师办理的诉讼
在裁判法院法庭进行的交付审判程序、在区域法院进行的应讯日,以及在各级法院的保释申请中,担任法援受助人的法律代表;并在原讼法庭、上诉法庭和终审法院进行的审讯和上诉案件中,担任事务律师及处理有关工作。
宗旨
宗旨是于诉讼前后提供有效的支援服务、覆检法律援助政策并向政府提交这方面的建议,以应付预期的需求和取得更佳的成本效益。
简介
诉讼前后的法律支援服务包括:
在政策和立法方面,本署不断致力改善法律援助计划的实际运作情况、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就有关法律援助法例的任何修订提出建议,以及就其他可能影响法援服务的法例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