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類別 | 審查申請所需的標準時間 | 服務指標 |
---|---|---|
民事案件 | 由申請當日起計3個月內 | 85% |
刑事案件上訴 | ||
- 要求減刑 | 由申請當日起計2個月內 | 90% |
- 要求推翻原判 | 由申請當日起計3個月內 | 90%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區域法院 | 由申請當日起計10個工作天內 | 90% |
交付審判程序 | 由申請當日起計8個工作天內 | 90% |
付款對象 | 付款所需的標準時間 | 服務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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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人 | 中期付款 在收到有關款項及╱或外委律師估計的訟費通知後(以適用者為準)1個月內支付。 |
95% |
餘款 在全部的訟費及代支費用獲有關方面同意,以及收妥應付予受助人和法律援助署的全部款項後6個星期內支付。 |
95% | |
律師╱專家╱其他人士 | 預支款項 在收到帳單後6個星期內支付。 |
95% |
餘款 所有訟費及代支費用獲有關方面同意後,或在收妥應付予受助人和法律援助署的全部款項後(以較後的日期為準)6個星期內支付。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