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致力增加市民對法援服務的認識和了解,並加強與關注本署服務人士的溝通。
推廣活動“法律週2009”
本署與香港律師會攜手合作,在“法律週2009”協力提高市民對法治和法援服務的認識。“法律週2009”開幕典禮電視特備節目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在亞洲電視本港台播出。主禮嘉賓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先生、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先生、吳靄儀議員、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高浩文先生、香港律師會會長王桂壎先生及本署署長。超過600名觀眾參與在亞洲電視錄影廠進行的節目錄影。此外,訴訟科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莊因東先生亦在錄影片段中亮相,介紹本署的服務。
在二○○九年,本署共接待29個代表團/團體:
29個代表團/團體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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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團體 |
新加坡國立大學義務工作小組的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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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民事司法委員會的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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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律援助局的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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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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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國駐華大使館的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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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家庭計劃委員會的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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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學生 |
內地團體 |
由中國人權律師關注組安排的4個內地律師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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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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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內地法律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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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普通法訓練計劃的內地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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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轄下國家法官學院舉辦的「中國高級法官研修班」的一批內地高級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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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大學法律系教授和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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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名深圳官員的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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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律師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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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司法局/廳的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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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法律系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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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官員的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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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名河北省官員的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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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律師會的代表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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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檢察機關的代表團 |
本地團體 |
由孖士打律師行安排的兩批律師行暑期實習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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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職員及義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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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和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的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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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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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的學生 |
傳媒查詢
在二○○九年,本署的新聞組共處理約700宗傳媒的查詢。
《法律援助署通訊》為加深市民對法援服務的認識和了解,讓市民知悉法援服務的發展,本署出版了《法律援助署通訊》(“《通訊》”)。
《通訊》放置在本署各辦事處的接待處,供市民索取,並分發給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非政府機構、懲教所及法庭聯絡主任等。此外,本署把過往各期和新出版的《通訊》定期上載本署網頁,方便對法援服務有興趣的人士瀏覽。
繼本署於二○○八年以7種少數族裔的語言(包括孟加拉語、印度語、印尼語、尼泊爾語、菲律賓語、泰語和巴基斯坦語)印製法援服務資料小冊子後,二○○九年再印製了越南語及旁遮普語版的小冊子,向更多人推廣法援服務。
上述小冊子可在本署各辦事處、各有關領事館、懲教署、司法機構資源中心、勞工處、各區警署及民政事務總署諮詢服務中心等政府部門索取,亦可在本署網頁下載。
為反映在二○○九年實施的調整額,本署相應修訂了財務資料一覽表,供市民參閱。該表載列了關於現行財務資格限額、個人豁免額、普通法律援助計劃的分擔費,以及法律援助署署長第一押記的特定利息等詳盡資料。
年內,本署亦更新了多份刊物的內容,包括“法律援助訴訟的分擔訟費及法律援助署署長的第一押記”、“怎樣計算你的財務資源及分擔費”、“怎樣申請民事訴訟的法律援助”和“顧客服務標準”,介紹本署的最新電子服務–“法律援助電子服務入門網站”。透過此網站,年滿18歲並持有有效電子證書的申請人,可預先提交“預辦申請所需資料”,然後才正式辦理法援申請,節省時間。隨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在二○○九年四月實施後,調解已成為民事司法程序的一部分。因此,本署亦更新了有關離婚事宜的便覽和流程表,加入處理離婚訴訟可利用調解服務的資料。
本署出版的刊物目錄載於附錄6。本署定期更新網頁內容,為市民和外委律師提供全面和最新的資訊。在二○○九年,除了透過網站公布法援署署長第一押記的利息、個人豁免額及財務資格限額的修改外,本署還把以越南語及旁遮普語印製的法援服務資料小冊子上載部門網站。此外,亦會在網頁提醒市民有關法援服務重要事項的訊息,包括新的財務資格限額、提醒外委律師避免重複發信給署長的新措施,以及民事法援訴訟的調解服務可獲資助等,藉此引起市民和外委律師的關注。
年內,本署亦把主要類別的法援案件(包括人身傷害案件、司法覆核案件、合約索償案件、離婚案件及僱員補償案件)的案件進度核對清單上載部門網站,有關清單設定時限,以便外委律師按時向本署匯報案件的進度作參考之用。隨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推行,本署會因應改革對民事訴訟程序的影響和改變,修訂核對清單。
在二○○九年,本署網頁採用了新的中文簡體字轉換服務,取代舊有的技術。這服務用離線轉換方式,把繁體中文字轉換為簡體字。簡體字版本的網頁經覆核後才發布,確保網頁的繁簡字體版本內容相符和一致。